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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本科新生户口迁移须知

2017年本科新生户口迁移须知

根据南京市公安局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管理规范,2017级本科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要求如下:

一、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,本科生报到期间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收取办理。因手续不全等原因退回的集中办理时间到2017年10月10日截止。户口咨询时间2017年9月1日以后,电话:025—84395432。  

二、户口迁移证要求

1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需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各项内容,必须与本人身份证、学籍、新生录取通知书一致,发现错误要及时与迁出户口的派出所联系更正。

2、出生地和籍贯一栏必须详细到市县或者具体地区。

3、迁移证不允许擅自涂改,修改内容必须加盖“公安机关户口校对专用章”。

4、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,迁移地址一栏填写“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农业大学”或“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6号”。

5、原住址一栏必须有(城镇)或(乡村)。

6、右下角必须加盖“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”,户口迁移证当年有效。

三、户口迁入所需材料

新生办理户口时须携带‘户口迁移证’、‘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’交给学院,报到时在学院填写新生户口信息统计表’,并按照新生户口微信申请流程通过微信申请申报户口。

四、新生微信申请流程

微信关注“玄武公安”→点击“办事办证”→“户政业务”→“线上申请”→“市外迁入”→ 填写“申请人信息”及“申请人实名认证”→ “选择申请类型”中选择“大学生入学” →填写“学籍信息并保存学籍信息”→“提交申请材料”中上传点击“添加照片”,其中居民身份证、户口迁移证、录取通知书为必须提交项→ “提交”按钮完成申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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